生意纠纷竟造谣泄愤 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 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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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金乡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因生意纠纷引发的网络诽谤案,违法行为人张某因在短视频平台编造、散布虚假事实诋毁生意伙伴,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,为辖区内商事主体敲响了“网络言行守底线、纠纷解决靠法治”的警钟。
张某与杨某某系长期生意伙伴,双方因账务结算问题产生分歧,本可通过协商、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化解矛盾。但张某为发泄不满、恶意中伤对方,故意编造虚假事实,在某手平台公开发布不实内容,对杨某某的商业信誉与个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,扰乱了网络空间秩序与正常商事交往环境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金乡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。
警方提示:商事合作中产生分歧属正常现象,市场主体应秉持契约精神,通过理性沟通、行业调解、法律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争议,切勿因一时意气在网络平台造谣诽谤、恶意攻击他人。短视频平台、社交账号等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,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,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,面临刑事追责。下一步,金乡警方将持续加大网络巡查与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网络造谣、诽谤、侮辱等违法行为,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与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。(金乡县公安局:孟召迪)












